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20〕63号)和《山西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民发〔2020〕49号)精神,为进一步规范我会涉企服务性收费,做到各项收费公开透明、有据可依;并及时出台会员单位优惠政策,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单位、民营小微企业部分费用,切实减轻企业负担,根据我会充分调查研究,对我会各项评审服务收费做出调整,已于2022年3月29日-2022年4月2日公示,公示期间及期满无异议。调整后收费标准于2022年4月20日开始执行。 特此公告。 山西省矿业联合会 2022年4月19日 |